就在新年即将到来之际,厦门的房贷族迎来了一个“大礼包”——— 厦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日前发布通告,从今年12月30日起,为支持职工购房,减轻职工还款压力,减少利息支出,公积金中心将推出商业性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便民新举措。<br />
  银行的商业房贷可以转为公积金贷款,意味着符合条件的房贷者将可节省一笔不小的利息支出。那么,需满足什么条件才能享受这一利好呢?具体手续又该如何办理?昨日记者就此采访了有关业内人士。<br />
办理转按程序不复杂
  “要怎样的条件才能转为公积金贷款?”家住金鸡亭的周先生昨天一听说这个消息,就急忙到处打听。<br />
  据悉,从今天起,凡购买了厦门自住房,已在厦门工行、农行、中行、建行、兴业银行、交通银行厦门市分行6家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金融业务承办银行,办理了商业房贷尚有余额并符合一定条件的房贷者,均可享受这一利好。可申请将原商业性住房贷款余额转为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或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br />
  办理公积金转按的条件有:借款人须是原住房贷款的借款人或配偶,且从未办理过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个人信用良好,无逾期贷款余额,且原房贷还款1年以上;所购住房已取得产权证。<br />
  据了解,银行商业房贷转为公积金贷款的办理程序不复杂,办理人向银行提出申请并提供材料,经银行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初审后,通过担保公司或以自有资金先结清原有余额,再经公积金中心复核,就可放款了。<br />
房贷利息能省一大笔
  住房公积金贷款属政策性贷款,利率较商业性住房贷款低。住房公积金贷款5年以下(含5年)年利率3.33%,5年以上3.87%。相比之下,商业性住房贷款基准年利率3至5年(含5年)为5.76%,5年以上为5.94%。也就是说同样的贷款金额、贷款年限和还款方式,住房公积金贷款能比商业性住房贷款节省不少的利息支出。<br />
  以一笔1万元20年期贷款为例,假设采取等额本息还款法,该贷款原先享受7折利率的商业房贷优惠,月供款原为61.43元、支付利息总额4744.12元;如果转为公积金贷款,月供款为59.92元、利息总额4379.65元,分别减少1.51元、364.47元。<br />
  换算成100万元20年期的房贷,月供款与利息总额就可分别节省151元、36447元。<br />
余额少办转按未必划算
  公积金贷款接受商业房贷的转按揭,对银行来说无异于抢了他们的生意。不过,昨天记者向交行等银行人士询问得知,符合条件的客户,他们都会帮助其办理手续。<br />
  然而,这场“及时雨”,“淋”不着6家受托银行之外的商业房贷客户。一家股份制银行人士称,由于他们不是公积金承办银行,目前无法办理这种业务。这也使他们在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的地位。<br />
  另外,银行人士还提醒,对于商业房贷余额不多的人士,即使符合公积金转按揭条件也可不必办理。因为转按揭过程中,可能产生四五千元的担保费、评估费等费用,如果仅剩10万元以内的商业房贷余额,转按后仅节省3000多元的利息,那就得不偿失了。<br />
商业性住房贷款可转公积金贷款
发布时间:2009-12-30 08: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