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塔埔社区十多家餐饮店刚装修 就被迫要关门
- 发布时间:07-01 09:40
湖里区塔埔社区十多位餐饮店老板接手店面后,陆续投入了装修款。近日,他们却突然被告知店面不允许经营餐饮业,要在7月15日前拆除排油烟设备。一旦拆除,这些已经投钱的店主们将损失惨重。
对此,居委会方面表示,居委会和物业“之前没有控制好”,存在一定的管理责任。但是,居委会不可能向店主赔付装修损失,店主只能找原承包者。
林女士和弟弟小林原本在厦门打工,好不容易攒了点钱,各投入2万元,盘下塔埔社区安置房的一间店面。6月15日,他们与店面的原承包人黄先生签订承租合同,交了5000元押金,还向原来经营者支付了1.5万元转让费。她说,他们和黄先生协商过店面将用于经营快餐店,而且该店也是做餐饮的。
6月17日,林女士姐弟开始装修店面,先后投入1.8万元。但到6月23日,小区物业突然制止了装修。6月25日,他们和当地十多家餐饮店主一样,收到了塔埔社区居委会发出的《敬告租户》通知。记者看到,这份通知表示,根据居委会和环保部门规定,住宅楼不得从事餐饮业,请租户自行拆除排油烟等设备。
林女士姐弟急了,他们4万元都快花光了,还没开业,却被居委会和物业叫停。他们找原承包人黄先生,黄先生让他们找居委会。
记者询问了十来家餐饮店面,都表示收到了居委会的通知,觉得太突然,也不合理。对此,塔埔社区居委会的黄书记说,所有店面产权属于居委会,林女士姐弟等店主是转租得到店面。根据社区的规划,安置房店面不能经营餐饮店,附近另有专门的餐饮一条街,铺设了排油烟管道。“安置房的住户最近也不断反映油烟问题,居委会很欢迎店主们到餐饮一条街经营。
居委会书记:我们和物业有一定责任
既然早有规划,为何让十多家餐饮店面陆陆续续经营起来了呢?另外,林女士姐弟装修店面从17日就开始,物业23日才去找他们,店面装修已经基本完成了。
面对餐饮店的质疑,黄书记承认,居委会和物业部门 “之前没有控制好”,存在一定的管理责任。但他说,居委会和承包者签订合同时就说明不能做餐饮,而且合同是一年一签,每年的7月15日到期。他认为,承包者没有向店主讲明,店主应该找承包者协商或者诉讼解决。但是,原承包人黄先生告诉记者,他是复制居委会和他的承租合同,与林女士签的合同,合同上没有约定店面不能经营餐饮。在他看来,合同既然是“照抄”居委会的,说明居委会的规定本来没那么严格,现在居委会不让开餐饮店,和他没有任何关系。
现在,林女士快哭出来了:“找原承包人,原承包人推给居委会,居委会又推给原承包人。那我们投入的钱怎么办?打工几年攒的钱都没了!”她弟弟小林说,只剩下几百块钱了,根本无财力把店面挪到餐饮一条街,打官司也耗不起。多位餐饮店主也表示,已经投入装修款,不能接受腾退店面。<!--/home/apache/www/focus/xmhouse/newscenter/disp_content.php*http://xm.focus.cn/newscenter/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