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前4月房价 厦门同比下跌4% 幅度最大
- 发布时间:05-26 13:12
昨日,省统计局对外公布了今年1至4月份全省城镇居民收支、居民消费价格以及全省工业品价格等情况。值得关注的是,今年4月份,福州、厦门、泉州三市房屋销售价格均出现下跌,其中厦门下跌最多,泉州居其次。
全省城镇居民人均
可支配收入7475元
据介绍,今年前4月,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7475元,同比增长一成多,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达到13.3%。从收入构成看,工资性收入5379.92元,财产性收入441.42元。
前4月,全省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消费支出为4534.72元,同比增长6.0%,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8.5%。从支出构成看,食品支出1862.72元,交通类支出324.34元,衣着支出501.43元。
医疗保健消费涨
今年1至4月,全省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下降2.5%,其中城市下降2.3%,农村下降2.7%;消费品价格下降2.6%,服务项目价格下降1.9%。从所调查的八大类看,呈“三升五降”的态势:烟酒及生活用品、家庭设备及服务、医疗保健及个人用品同比分别上涨;食品、衣着、交通及通信、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居住类同比分别下降。4月份,全省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下降2.6%,其中城市下降2.6%,农村下降2.7%;消费品价格下降3.3%,服务项目价格上涨0.1%。
值得关注的是,今年4月份,福州、厦门、泉州三市房屋销售价格同比分别下跌0.5%、4.0%、2.3%;三市新建住宅售价同比分别下跌1.9%、5.3%、2.1%。
农民人均
现金收入2350元
今年1月至4月,全省农民人均现金收入为2350.09元,同比增长9.5%,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2.5%。从收入构成看,工资性收入947.09元,增长10.4%;人均现金收入1126.19元,增长6.5%;财产性收入61.01元,增长39.7%;转移性收入215.80元,增长15.7%。
  1月至4月,农民人均现金支出为2100.24元,同比增长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