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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福建省产业领军团队最高补助3000万

发布时间:2020-10-29 16:58

根据《中共福建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福建省产业领军团队遴选和支持办法(试行)>的通知》(闽委人才〔2020〕3号文)要求,组织开展第一批福建省“产业领军团队”遴选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目标

 通过支持一批高技术、高成长、强引领的团队,培育出一批实体经济“单项冠军”“专精特新”企业,引领产业集群发展。本次遴选的团队,其所在企业一般应为初创期或成长期的中小企业。

二、遴选名额

 本次计划遴选不超过20个产业领军团队。原则上全省入选的团队中,厦门不高于10%,龙岩、三明、南平、宁德和平潭的总量不低于20%。

三、政策奖励

计划五年内每年遴选20个以内产业领军团队进行重点培育,在团队全体成员享受高层次人才待遇基础上,另视团队情况分三档(300万元、500万元、800万元)给予补助,对能实现重大技术突破的实行“一事一议”、最高补助3000万元。

四、申报程序

(一)市属单位

  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符合条件的产业领军团队,由团队所在企业向辖区设区市工信部门申报,市工信部门会同市财政局、市委组织部审核同意后推荐上报。

(二)省属单位

  省属单位中符合条件的产业领军团队,由团队所在企业报省直主管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由省直主管部门向省产业领军团队遴选和支持办公室推荐。

(三)其他

  中央驻闽单位、国家科研院所等单位中符合条件的产业领军团队,可由团队所在企业直接向省产业领军团队遴选和支持办公室推荐。

五、截至时间

推荐单位于2020年10月12日前将推荐材料报送至省工信厅科技处。

六、附件

1.福建省产业领军团队遴选申报表

2.福建省第一批产业领军团队推荐名单汇总表

3.政策条款释义及有关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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